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线上)
"失业保险索赔在线流程
进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APP -选择界面下方的服务,界面上方的劳动人事-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累计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缴费满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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