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一、支付标准
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最低200元至最高4000元之间的12档,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残疾人、计划生育困难人员(计划生育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贫困人员(建档立卡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政府支付最低缴费标准养老保险费(即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最低缴费标准部分,由参保人本人承担。
二。保险支付方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改不报”缴费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停保或变更参保的,在新的一年按原参保状态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
三。付款方式
1。一卡通扣款
参保人在规定的扣除期内应留足钱,税务部门在每年集中扣除期内按原缴费档次直接扣除费用。
操作流程:
①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②点击菜单栏【口袋税】-【社保服务】
③点击“银联卡委托”,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④查看保险基本信息(包括“缴费用户号”和“一卡通委托状态”)。
提醒:“支付用户号”和“一卡通委托状态”可在该页面查询。只有当委托状态显示“委托关系已建立”时,才是有效的委托。
⑤社保缴费的查询和缴纳
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办理了社保卡缴费委托,系统会自动发送扣款。你只需要注意让银行卡余额足够扣款,就不用自己掏钱了。
重要提醒:3个工作日后查询:采用委托扣款方式的,由税务机关发送至银行进行扣款,个人会收到银行的短信提醒进行扣款。由于扣除费用后在商业银行有一个入库过程,数据流转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等3个工作日再查询最终支付结果。请不要担心。
另外,如果银行扣款已经发出,微信和网站暂时无法自行支付,保证不会重复扣款,不会重复扣款!!
2。村(居)委会代收代付
委托支付,原则上直接代扣,不需要个人做支付操作。村(居)委会为所辖村(居)委会参保居民代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规定的扣除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或通过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申报缴纳。
居(村)委会办公地址>: gt gt单击此查询
如果错过了集中抵扣,也可以选择个人缴纳。支付入口如下:
3。通过支付宝或厦门税务所微信小程序支付
进入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厦门税务所”,选择“自然人入口”,然后选择“社会保险缴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我付”或“代付”进行支付。
4。厦门税务网站
①点击网站首页,点击“社保服务”-“查询缴费”
②进入“社保缴纳及查询”界面,输入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意:
◆界面上部是保险信息和银行卡委托信息(包括卡委托的支付用户号和委托状态)。
◆界面下半部分显示最近三年的缴费情况。点击右侧的“银联支付”,在线自助支付。
附件:各办税服务厅位置及时间
四。注意事项
1.付款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如果表格或文件中填有“签字”字样,则需要加盖公章。
3.如果付款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4.参与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
5.缴费委托:参保成功后,使用委托扣款的参保人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并于参保当月月底前到银行(或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办理委托代扣手续。
居(村)委会办公地址>: gt gt单击此查询
6。付款时间:
税务部门会在次月(连续3个月)从被保险人委托的账户中扣除费用。税务部门在每年1月至3月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中扣除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月扣款时间为4至25日;居(村)委会统一缴费的,居(村)委会应当在每月4日至25日申报缴费。
7.如果去办税服务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表需要所在居(村)委会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