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868999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800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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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未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未办理交款、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