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
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
在岗并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如果员工未能出勤,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下,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调整工作时间,降低劳动强度。此外,要认真落实高温处理。
违反措施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作业,或者未按照规定标准支付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未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暑降温费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