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申领须知
济南申请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须知
1.个人消费者。
包括:
(一)本市户籍居民;
(2)在济南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最近24个月内在本市缴纳社保满1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5)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目录》规定的A、B、C、D条件的本市高层次人才。
上述个人消费者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相关企业,包括:
(一)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置换计划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二)购买(含融资租赁)并经营纯电动驾考(驾驶培训)车的驾校企业;
(三)购买微型厢式新能源物流车的邮政快递物流企业;
3.一般补贴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本市个人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并在济南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对其在本市范围内接入市政平台的充电公共和专用充电桩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给予3000元补贴。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减半。
4.特殊补贴
(一)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目录》规定的本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济南市辖区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并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综合奖励2万元(不高于购买价格),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2)鼓励提前将油气双燃料出租车更换为纯电动汽车,完整运营周期为80个月。根据提前退出运营的月数,置换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标准的纯电动出租车,奖励1500元/月(每辆车奖励不超过3万元);
(三)对纯电动驾考(驾驶培训)车辆的购置(含融资租赁)和运营给予3000元/辆的补贴;
(4)将快递、物流行业三轮车更新为微型厢式新能源物流车。2021年更新车辆补贴5000元/辆充电费,2022年更新车辆补贴3000元/辆充电费;警告:对于伪造信息和作弊等行为,将永久取消其补贴资格。违规行为与个人/企业征信挂钩,列入个人/企业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