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职工个人有什么意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
(1)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职工”是什么意思?
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
四。单位如何登记建户?
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时,填写《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归集簿》,加盖单位公章,并持以下材料,到所在辖区分中心归集部(分支机构)办理登记前审核。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劳动用工手册;
(三)员工工资单;
(4)银行开户许可证。
经分中心审核后,办理开户手续,自开户之日起20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如何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月底前发放工资的单位必须在月底前发放),受委托银行为职工个人账户记账。
6.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怎么算?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七、如何计算新员工和新进员工的月缴存额?
新员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纳保证金;新调入员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发放。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八、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执行,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应执行《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
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标准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标准的通知(长公积金〔2011〕3号)
X.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调整?
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XI。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各不低于7%,原则上各不超过12%。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长公积金[2007]8号)
1999年1月1日以后,职工、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率可分别为20%和8%。关于规范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意见(长公积金[2007]3号)
十二、如何查询单位存款信息?
查询单位缴存信息或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单,应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到辖区分中心归集部(分理处)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16.单位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可以向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该中心查询职工所在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情况属实的,会向单位发出补正通知书。
电话:0431-88986851,市中心监察室。
一汽分公司0431-85763139南关分公司0431-81910359
南湖支行0431-84644842朝阳支行15104485927
铁路分局0431-86128197农安分局0431-83243088
惠支行0431-87231156双阳支行0431-8422000
九台分公司0431-82341742玉树分公司0431-8366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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