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失业金领取期限是多久?附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没有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
网上申请方式:
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
办理渠道: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APP
申请条件:
1.失业前,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