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如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

张良计2022-08-11  16

长沙网约车运输证办理材料

拟在长沙市申请网约车许可的,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加工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机动车已在本市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机动车未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应当提交机动车产地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证明等。符合本细则第十二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3.安装配置合格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的证明,安全气囊、前后座椅安全带等安全技术装备的说明材料;

4.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保险单据复印件;

5.车辆彩色照片两张及电子照片;

6.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声明;

7.车辆所有人是个人的,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本市核发的网络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

8.车辆所有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平台自有车辆除外)签订的入网意向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9.车辆所有人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10.能够证明其符合网约车条件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对拟从事网络叫车业务的车辆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符合要求的车辆信息反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审核结果通知书。

2.对审核合格的车辆,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审核结果通知书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登记或者变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与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换核实相关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车辆进行登记或者变更为“预约出租汽车”,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3.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或者变更后,申请人应当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的安装证明和车辆保险购买证明等相关材料。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机动车驾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相关提醒:机动车注册登记或者变更使用性质后,车主必须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购买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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