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申请失业保险的影响:
1.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按月申领手续的,不再享受当月失业保险金;
2.连续三个月未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从第三个月起暂停缴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因特殊情况未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因病住院或者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连续1个月或者2个月未按月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部门申请补发不超过2次,经区人社局审核合格后补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未申请补发的,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