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全市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第32号)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新冠肺炎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2022年32号)]
一.取样时间
3月15日上午10点到3月16日上午10点。具体时间以各县(市)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
吉林各县(市)、开发区。
三。取样点
采样点分为县(市)、区、开发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根据村(社区)和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邀请居民在其常住地的采样点参与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告后,可在工作场所采样。
四。测试对象
吉林市、县(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等。).原则上居民按常住户口参加抽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区抽样送检。向社区报告特殊情况后,他们可以在工作场所取样。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1)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要求居民携带身份证、外来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
(3)要求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进行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聚集吸烟、吐痰和相互交谈,有效防止采样期间的交叉感染。
(4)请注意出行安全,近期天气变化,衣服保暖,照顾好老人小孩。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