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育三孩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三孩政策生育保险配套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任务,积极支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孩政策生育保险支持工作的通知》(医保办〔2021〕36号)要求,自2021年5月31日起, 各地医疗保险部门要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个子女的费用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和待遇保障、新生儿参保保障工作。
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采取有力高效措施,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
江西省医疗保险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