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时限)
武汉市黄陂区公共租赁住房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具有有效的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16m2),3年内无房产过户或注销记录。自有产权或承租公有住房纳入征收补偿范围且已下达征收决定,但未落实到位的,暂不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最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或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处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23个工作日。各环节工作时限为:街道办事处(社区)初审(7个工作日)-区民政、区房管部门并联审核(7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区政务网并联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房管部门予以核准并发放电子资格证书(2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家庭收入经济比较报告或个人收入承诺书。
(二)其他材料
1.户口簿及相关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证、收养证、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核对原件,复印。
2.婚姻状况: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高结婚证。检查原件并接收副本。
3.居住证:验原件,领复印件。
4.收入:低担保或打印的银行收付和电子支付收付。
5.根据申请人家庭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除(1)外,均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申请材料中包含的信息,如已录入省、市政务网系统的,根据申请表填写的信息从相关系统中检索使用,申请人无需提供复印件;无法提取或者无法提取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纸质材料。
(三)窗口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