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精神,参照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的做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莞市公安局决定考试录用普通雇员2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职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15个职位,232人。具体职位及要求请参考职位表。
三。报酬和待遇
按照市级机关普通职工工资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注册
1.注册的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条件(点击查看职位列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东莞户籍人员或在本市累计工作2年以上人员(以参加社保时间为准);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5)有志于公安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9月14日至2002年9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硕士(非在职)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八)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人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或其他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其报名。
2.注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明确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现场报名。注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东莞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普通员工双面打印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以上文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大小);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其电子版(格式:*。JPG,大小30KB以下,背景颜色为白色);
(4)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累计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交相关社保证明;
(5)报考退伍军人岗位的,须提交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6)需要有驾驶证等职务的,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流程见附件3。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16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00。为便于管理,按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或日常居住地分批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9月14日:管城、长安、厚街、石龙、石碣、沙田、寮步、樟木头、凤岗、东坑;
9月15日:东城、虎门、高埗、道滘、横沥、大岭山、清溪、昌平、企石、黄江、谢岗;
9月16日:程楠、万江、望牛墩、nave、麻涌、红梅、大朗、塘厦、桥头、茶山、石牌、松山湖(生态园)。
4.报名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观龙路板桥路)。
(2)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方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笔试
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30-11:00。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警察网等网络媒体公布。
2.面试和心理素质评估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反应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的考生将在面试结束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心理测评结果是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3.考试分数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名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在接到我局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试只能进行一次,复试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我局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4)调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规定》,我局将对拟录用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全面考核。考察他们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职务)证书、计划生育、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和权限申请聘用。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问题的说明
(1)报考人员应符合发布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东莞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普通员工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全部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招聘事宜及考试结果,请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查询。
(三)笔试、面试考场的防疫工作参照《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南》(见附件5)执行。
(四)我局将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0769-22481086;联系人:尹先生、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