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在本市登记满5年的参保人员为每月310元;具有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为每月130元,满5年后再调整为每月310元。
2.有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养老保险费按每满1年1元缴纳。
3.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算发放。
要求养老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起始年龄为55周岁),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在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当月15日到居(村)委会(点击此处查看)办理申领手续。参保人应填写《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厦门金融机构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
3.户籍迁入本市的参保人员,应提供未享受原户籍所在地社保待遇的证明。
被保险人在办理申请手续并经区社保中心核准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按时足额将参保人应享受的养老金存入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参保人凭厦门市银行卡或带有银联标识的存折到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