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厦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7月+8月)
厦门市2021年7-8月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参数
支付基数
[本市员工] 1800-18379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厦门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20年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379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20年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确定。(注:2020年,如果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3517元,则月平均工资为6126元。)
[外来者] 1800-18379
厦门的“最低工资”是缴费基数的下限,即1800元;以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上限,即18379元。
支付比例
【本市员工】公司12%;8%
[外人]公司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