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能在哈尔滨申请公租房吗?
答案:是。有稳定收入且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由用人单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准入条件
(一)具有本市主城区六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南岗区、平房区、松北区)城镇常住户口或单位公有住宅,且户籍地址不含“村、村”字样,户籍地址含“村、村”字样的不纳入保障范围;对于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的家庭,夫妻双方应在迁入同一户籍后申请,否则不受理申请;因特殊原因,户口落在辖区派出所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认定为“常住户口”的,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所辖社区申请,申请正常受理。申请家庭不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实际居住的,不受理申请。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37828元;
(三)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主城区六区无自有住房、已登记住房、非住宅的;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也未享受过实物保障房或领取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
(4)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无注册企业(或持有企业股份);
(五)有稳定收入且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