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道速度如何划分
第二车道行驶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大型客车、货车和小型客车在第三车道行驶。
四车道以上的,二、三车道运行设计时速130公里以上的小客车;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大型客车、货车、小型客车在第三、四车道或者向右侧延伸的车道行驶。摩托车在最右边的车道行驶。
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条、第三条等车道为车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微型客车的最高时速,不得高于每小时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是,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道路标线指示的速度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