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1。个人贡献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并于参保当月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个人除了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参保人缴费用户号外,还可以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进行查询。由居(村)委会缴纳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委托代扣。
如果采用“个人自付”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支付方式:
(1)个人委托银行账户自动扣款:税务部门在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间,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中扣收下一社保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补充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中代扣代缴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健康账户缴费:已建立厦门家庭医疗互助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在税务部门下达扣款前,已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户厦门医疗保障注册健康账户缴费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厦门家庭医疗互助网家庭成员健康账户中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的健康账户代扣信息后,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中扣款。如果健康账户扣款失败,税务部门会从城乡参保人的卡里扣钱。
健康账户缴费具体操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3)银联在线支付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余额不足扣款失败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功能缴费。
2。居(村)委会支付
居(村)委会每年6月4日至25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次月4日至25日为补充参保人申请申报缴纳。
3.已满18周岁人员的未成年人医保资格中止,需要重新参保的:对于已在居(村)委会登记且已满18周岁的参保人员,税务部门将停止其下一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保资格。如果此类人员希望以其他身份参保,应携带相应资料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4、办税服务厅办理
到办税服务厅,《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申请表》需要社区所在居(村)委会盖章确认。
居(村)委会>: gt gt点击此处查看办公地址。
各办税服务厅的位置和时间(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