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异地驾驶证办理转入换证地点+材料
处理地点: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携带所需材料到车管所第二分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第三分局(浦东新区湖南路2638号)、第四分局(宝山区安分路299号)受理窗口或者各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移和换发手续,同时接受考试。
加工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字);
3.原机动车驾驶证,在申请补证的同时,不需要提交;
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状况申报表原件(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字)。但申请人在有效期届满时申请换证,达到规定的换证年龄,因身体状况变化减少准驾车型许可的,不提交机动车驾驶员身体状况申报表,而是提交机动车驾驶员身体状况证明(如医疗机构体检信息已与公安交警部门网上核对,无需提交纸质身体状况证明);
6.因入伍、退役、更换护照、变更身份证号等原因变更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的种类和号码的。,且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信息、入伍、退役、更换护照、变更身份证号码等相关证明不一致的。应同时提供,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不能更改;
7.如需委托,申请人可以书面或网上委托代理人办理。网上操作的方法:申请人登录“交管12123”APP后,需要通过“业务中心”、“便民服务”、“业务委托申请”办理业务委托,申请电子委托书,选择转账地点,输入委托书有效期,受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号码、手机号码等受托人信息(如驾驶证状态有12分满、逾期未核查、正在核查),同时“交管12123”APP也可以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