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安厦花园户籍公租房房源介绍(户型+租金)
住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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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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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分配顺序原则
●公租房按以下顺序分配:
1。优先配租对象;
2。等待对象的第一序列;
3。等待对象的第二序列;
4。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第三序列对象;
5。第三序列中的其他对象。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人按轮候号排序。
●优先承租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
1。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
2。它属于一个老年家庭;
3。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的家庭成员;
4。是自有产权房屋被依法征收(拆迁)并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5。属于民政部门批准的低收入低收入家庭、贫困人口或特困职工家庭;
6。区级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7。是市级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8。是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9。离婚妇女;
10。原租住华侨房屋已退还业主并已腾退原租住房屋的家庭;
十一。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中18周岁以上的未婚孤儿;
12。持有老年护士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机构工作的老年护士;
十三。轮候3年以上,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除外);
14。住国企“僵尸企业”的职工,库存公房卖不出去;
15。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和其他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16。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时,属于参加孤立旅馆工作的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