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具体流程:
流程1:
向转出机构申请-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入机构办理转移。
流程2:
向转移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出具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关系联系函——转移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
处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领。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条件但未申领、正在领取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再就业并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