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哪类人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天津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人员类型: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领。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条件但未申领、正在领取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再就业并参保。
"失业保险参与者:
(一)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专职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项所称的从业人员,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上述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失业,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