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职工生育保险不满12个月可以报销吗?
不能报销。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生育、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十二个月的参保职工 (即生育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需缴纳保险费,三个月内未缴纳应缴纳的保险费,视为中断缴费);
(2)已领取结婚证;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温馨提示: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核拨或补充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