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面试补贴申请条件
南京面试补贴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非南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含出国留学),或尚未取得毕业证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应聘人员面试单位为在我市注册并依法办理了职工社会保障保险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申请人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发生在赖宁时,应在我市社保系统中显示为初始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赖宁面试结束后的毕业年度(含毕业年度)内申请面试补贴。
面试补贴审核验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面试补贴申请受理。市税务部门和市大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在相关工作中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将对上月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计结果可在举报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