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

海滨邹鲁2022-08-10  12

国外毕业的人员认定余杭高层次人才要提交什么材料?

外地毕业生认定余杭高层次人才申请材料要求

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港澳台高校颁发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一)常用材料

1.身份证件:中国大陆公民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台人员为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外国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红牌或外国人工作证。

2.聘用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提供半年以上(含)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股东提供半年以上(含)的公司章程和纳税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审核申报,申报时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协议。

3.最高学历证书(中专以上学历者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有学位者提供)

5.职称证书(有职称者提供):D、E、F类人员的职称经外省(含中央驻浙单位)核准的,须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核准原职称。所需材料及确认流程详见杭州人才服务公众网职称评审专栏。

6。技能等级证书(有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已按高级技师要求认定E、F类人才的,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相关规定查验认定证书。

(二)个性材料

符合《余杭区高层次人才目录》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查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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