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登记材料2022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育局〔2019〕12号)要求,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南京暂住,非南京户籍的适龄儿童。包括非本市户籍、跨市流动的农民工子女。
随迁子女在我区公立小学就读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1)随行子女的家庭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必须在居住地建邺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期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南京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南京1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许可期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
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分配后,区教育局将于7月29日至30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在8月10日前就读,完成学位分配。被统筹安排的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报者,自动放弃,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如随迁子女在报名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绝该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