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受理条件是什么
受理条件:(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进出我省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市内三区,运输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时,可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处理方法
网上入口:山东省政府服务网站
线下受理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532-88918730;0532-88918731
处理流程
1.登录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
2.网上申报:点击横向菜单栏“服务”菜单→点击进入菜单二级页面→按物品名称搜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用户登录后点击“申报”按钮,根据提示提交申请。
(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显示申报通知,您可以选择打印申报通知或在用户中心我的办理菜单中关注业务办理进度)
3.电子证照下载:登录山东青岛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用户名进入用户中心→进入用户中心后,所有申报的业务都会显示在“我的办公室”中。当“当前状态”为已审批通过时,表示业务已审批通过,电子证照已发放→点击办事处名称进入业务详情页面,点击“证照信息”查看下载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