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内自建房出售

破乳剂2022-08-10  4

厦门岛内新建商品房销售方式及要求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思明区湖里区新建商品房销售的通知

销售方法和要求

(a)登记购买者的人数少于可出售住房数量的1.2倍

房地产开发企业先组织意向购房人登记名单中的人员,按照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两大类依次组织选房和销售。不在意向购房人登记名单内的,不得参加首批选房销售活动。第一批意向登记候选人出售后,剩余房源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必须通过意向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意向买家和合同签订人一定要一致。

(二)登记购房人数不低于可售房屋数的1.2倍。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其中,摇号选房流程调整如下:

1.优先购房人摇号后,首先根据摇号排序结果,组织优先购房人选房出售;

2.普通购房者摇号,按照剩余可售房源的1.3倍摇号对应,然后根据摇号排序结果组织普通购房者选房出售。

剩余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未入围的登记购房人销售,剩余房源的销售方案应当报房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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