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放宽商品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主要职能领域管理委员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管委会各部门、区级单位、驻地单位:
经管委会和区政府同意,现就新区放宽商品房户口准入条件通知如下: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或办公用房(含新建商品房合同登记)的合法产权人,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房屋所在城镇的近亲属家庭和城镇社区集体户家庭落户。上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落户后,可按子女户籍申请入学。按照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照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
该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