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西海岸新区2022年5月31日公布的: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或办公用房(含新建商品房合同登记)的合法产权人,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房屋所在城镇的近亲属家庭和城镇社区集体户家庭落户。上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落户后,可按子女户籍申请入学。按照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照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
注:本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