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燃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京津冀一体化限行政策的有关规定,以及每13周重新轮换机动车尾号的措施,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1月3日起,在本市主城区继续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限制
2022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法定节假日、周六日除外),每天7: 00至19: 00。
二。限制规则
为方便各地出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律与北京、天津一致。尾号为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为准,特殊时段和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的限行措施另行公告。
(一)2022年1月3日至4月3日尾号限行规定
周一:限行4、9号线;
周二:限5和0;
周三:限行1、6线;
周四:限行2、7号线;
周五:限行3、8号线。
(二)2022年4月4日至7月3日尾号限行规定
周一:限行3、8线;
周二:限行4、9;
周三:限5和0;
周四:限行1、6号线;
周五:限2和限7。
(三)2022年7月4日至10月2日尾号限行规定
周一:限行2、7号线;
周二:限行3、8线;
周三:限行4、9号线;
周四:限5和0;
周五:限行1、6号线。
(四)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尾号限行规定
周一:限行1、6号线;
周二:限行2、7;
周三:限行3、8线;
周四:限行4、9号线;
周五:限5和0。
三。禁区
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以内(含以上道路)。
四。受限车辆的类型
在此限行期间,本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继续实施;其他道路限行措施同步实施,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1.公共汽车、大(中)省际(市)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具有运管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运营证的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批准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照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具有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在保定市主城区注册登记);
4.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的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员和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限行期间,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被电子抓拍。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不得分。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本通知执行。
保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