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关于轮换机动车限行尾号通知
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轮换县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金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京津冀同步限号规定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主城区机动车号牌轮换限号的通知》,自2022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法定节假日、周六日除外),我县主城区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定期轮换限号。具体规则如下
(一)2022年1月3日至4月3日尾号限行规则
周一:限行4、9号线;
周二:限5和0;
周三:限行1、6线;
周四:限行2、7号线;
周五:限行3、8号线。
(二)2022年4月4日至7月3日尾号限行规则
周一:限行3、8线;
周二:限行4、9;
周三:限5和0;
周四:限行1、6号线;
周五:限2和限7。
(三)2022年7月4日至10月2日尾号限行规则
周一:限行2、7号线;
周二:限行3、8线;
周三:限行4、9号线;
周四:限5和0;
周五:限行1、6号线。
(四)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尾号限行规则
周一:限行1、6号线;
周二:限行2、7;
周三:限行3、8线;
周四:限行4、9号线;
周五:限5和0。
县城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和类型按照县政府办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全县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知》执行。特殊时段和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的限行措施另行公布。
限行期间,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被电子抓拍。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不得分。
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