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春节河北高速公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通告
为确保2022年春节期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2年1月31日零时至2月6日24时,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机动车运输指定时间和路线报告凭证》、《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危险货物机动车运输报告凭证》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行驶
二、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