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奉节县进入禁渔期。长江奉节段等重点水域将全面禁渔。
一、长江十年禁渔相关规定:
(一)十年禁渔期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全面禁止捕捞;
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
(二)奉节县禁渔区
奉节县境内长江、梅溪河、草堂河、长潭河、石笋河、大溪河、新民河、石马河、安平河、朱彝河、高嘉河、车家坝河、花园河、崔家河、高智河实行全面禁渔。除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及其他重点水域进行捕捞。其他时间的捕捞按“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面禁渔的原因
每年3-6月是河流鱼类繁殖的重要季节。春季在自然水域实施禁渔制度,有利于保护幼鱼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和生长发育。它是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三。处罚标准
凡违反《重庆市禁渔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和维护长江流域禁渔工作的决定》,非法垂钓者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渔具,并处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举报电话号码
广大市民可拨打“110”或长航万州分局奉节派出所电话023-56805533举报非法捕捞行为。
提示:
1.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以外的水域,禁止休闲垂钓。每个垂钓者应该使用一根钓竿(钓鱼线)和不超过两个钩子和尖头的钓具。
2.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以外,禁止在禁渔水域使用下列工具或者方法进行休闲捕捞:
(一)国家和我市公布的禁用渔具;
(二)渔具、视频教具等工具;
(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巢材;
(4)以泥鳅、虾等水生生物为巢材;
(五)使用船、筏、其他漂浮物和其他工具;
(6)对于钩宽大于2cm的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3.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以外,禁止在禁渔水域捕捞国家和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休闲垂钓。
捕捞国家或者本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放归原水体。
4.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以外,在禁渔水域进行休闲渔业应当遵守:
每天垂钓期间,每位垂钓者保留的渔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公斤,超出部分应立即放回原水体。
单次渔获(只)重量超过2.5kg的可保留,其他渔获应立即放回原水体。
5.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以外禁止捕捞的水域休闲捕捞:
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的物种不纳入捕捞管理。
6.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外,禁渔水域休闲渔业的常见渔获量应当符合下列规范:
(1)青鱼(俗称螺青)、草鱼(俗称草棍)、鲢鱼(俗称鲢鱼)、鳙鱼(俗称鲢鱼)、鲶鱼(俗称鲶鱼巴郎),总长度不小于30cm
(2)鲤鱼(俗称鲤鱼)、鲇(俗称公鸡壳、红尖、绿尖),全长不小于20cm
(3)鳜鱼(俗称鳜鱼、母猪壳)和鲫鱼(俗称鲫鱼壳),全长不小于10cm。
不符合上述规格的渔获物应立即放回原水体。
》》》》》重庆禁渔期(无禁渔时间+无禁渔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