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系统升级后的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每个被保险人和被保险单位:
2021年11月30日20时,青岛市正式启动国家标准医保信息平台,标志着该市正式接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了医保网上业务和医保信息数据与全国的互联互通。
新系统上线之初,部分公共服务功能正在建设中。尽快完成我市个性化系统建设要求,确保参保人员和参保企业充分享受符合政策的医保待遇。特别制定了以下说明:
一是旧版单元网管系统停止服务,启用新版单元网管系统。系统登录方式不变,注册用户帐户名和密码不变(2020年以后,开户单位用户名为医保单位编号。初始密码为公司编号的后十位);
二是员工的增减(员工参保登记(初保)、单位人员续保登记、单位人员减少登记)等。需要经办人审核后生效。办理事项,可以通过工作进度了解办理事项的情况。
三、暂不支持社会征缴通知打印,暂不支持生育待遇明细查询;
四。可以查看员工缴费明细(路径:保险缴费-员工缴费明细查询),但暂时不支持导出。
5.输入公司需要补货的人员的身份证号、起始期号、终止期号,然后查看需要补货的月份的后提交。
注:如果在运营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公司首页的反馈进行反馈。我们会尽快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问题。
暂时的等待是为了长期的方便。感谢您对市医保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力解决新平台的调试问题,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安心、贴心、暖心的医保服务。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