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毕业生档案接收条件+流程
东莞毕业生接收
接收条件
网上举报已经被批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东莞就业的市外毕业生。
2.个人意愿申请
3.雇主要求的。
接收过程
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填写毕业生登记表。1.双面打印不能更改。2.接收单位意见栏由用人单位加盖意见章。3.东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栏添加意见,并由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盖章。(具有保管人事档案职能的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由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加注,并加盖公章。)
办理收货手续
高校毕业生持填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在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办理领取手续。
下载干部介绍信。
交易完成后,系统中会生成干部介绍信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我的事项”栏目或在预留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干部介绍信。
完成接收程序
高校毕业生工作单位有保管人事档案职能的,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提取干部介绍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档案进行备案。
地址:
东莞市程楠街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
电话号码:
0769-22835825;
0769-22835823;
0769-22835560;
0769-2283556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