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长沙经济开发区干部人事局将开展2021年国际人才港政策集中申报工作,其中中介入驻奖励申报工作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和行业资格,专门从事人才招聘、人才测评、培训咨询、派遣外包、软件信息等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奖励标准
①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落户工业园区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分别奖励500万元/家、400万元/家、300万元/家;对HROOT去年发布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入驻产业园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总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别给予200万元/家、50万元/家的奖励。
②上市机构或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总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入驻产业园区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分别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③对引进优质机构总部及控股子公司入驻产业园的第三方机构,机构总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满一年后,分别给予第三方机构10万元/家、5万元/家的中介奖励。
三。申请材料
居留合同或协议、资质证明、荣誉证书、近一年纳税证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等。
四。应用程序条目
长沙经济开发区人才网
五.申请时间
2022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六。申请流程
1.申请提交
申报机构登录长沙经开区人才网首页,进入政策申报系统,注册账号,然后按照系统中的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数据的初步检查
申报机构将需要线下核验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区政策申报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3.区人才办进行审核
区人才办对资料进行审核,按规定流程提交审核。
七。注释
1、年纳税贡献超过10万元的新设机构,从入职当年开始计算奖补期;居住时间不满6个月的,可以从次年起计算。
2.享受政策支持的工业园区内机构五年内不得迁出长沙经开区,租赁的办公用房不得空购买、出租或从事非人力资源业务,否则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补贴资金。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违法经营行为时,取消当年奖励补贴,全额退还已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