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费用减免对象
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费减免对象
(一)为体现疫情防控的人文关怀,结合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符合疫情防控政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减免隔离期间住宿费:
1.重庆高新区直管院所辖7个镇(西永街、湖西街、香炉山街、曾家镇、易白石镇、走马镇、函谷关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户籍人员;
2.在高新区园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3.在高新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4.博士、学生(在高新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之一);
5.已在高新区,上级出台政策要求新调查某区域时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6.其他经认定符合减免收费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减免费用对象的,向隔离场所工作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隔离场所工作班核实后,给予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