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在长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资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照片(3张,彩色,2寸大,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名声明)
注:如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需出具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要求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持所需证件共同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应填写《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中的“声明人”一栏亲自签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文件和陈述进行审查,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