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军人子女出生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军人子女出生户口登记:
一般材料:
1.出生登记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4.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
其他材料:
1.父母均为现役军人的子女出生登记,申请落户到所属单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父母的军官证和所属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声明;
2.申请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单独立户的,还需提供父母军官证和落户房屋产权证明;
3.申请随祖父母落户的,还需提供父母的军官证、落户地的户口簿、祖父母同意落户的声明、亲属关系证明(如能内部核查,不需要当事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