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免费婚检的医学意见有哪些
婚前医学检查的医学意见包括建议不要结婚、建议推迟结婚、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建议尊重被检查者意愿、建议不要生育。
1.建议不适合结婚:如患有重度和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丧失婚姻行为能力;或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丧失婚姻能力,发病期间有攻击性、危害性行为的。
2.建议推迟结婚:患有梅毒、淋病、尖锐湿疣、肝炎、结核病等指定传染病处于传染期者,发病期精神疾病或病情未稳定两年以上者,以及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推迟结婚的疾病,建议先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结婚。
3.建议采取医疗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患有终身传染病(非发病期);或者是终身感染的病原体携带者;或无法治愈的生殖道畸形;或者重要器官衰竭。
4.建议不要生孩子: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严重的多基因遗传病属于高危家族;双方患有严重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或者妇女患有严重重要器官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其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