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被拆迁户子女上学
由于政府拆迁建设,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家长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学校志愿,经镇街道核实盖章后,提交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解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1日)
华侨子女、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优秀士兵、公安消防救援人员、本地区家庭子女等教育优抚对象的子女,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核,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