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品牌汽车在上海不能报废。外国品牌汽车应在注册地报废。但如果因车辆损坏无法开回注册地,可以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
2.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注册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售机动车,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和拆解,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应当在车管所监督下解体,在报废地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