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品房限购政策

擦边球2022-08-10  6

2022年青岛市调整优化房地产限购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对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

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住房限购区域由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变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除王哥庄街道以外的区域,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转出住房限购区域。这一调整有利于中心城区需求外溢,缓解中心城区房价上涨压力,同时缓解非限购区域房价下行压力,从而保持和促进全市房价总体稳定。

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为吸引外地居民特别是各类人才安居乐业,提升城市竞争力,同时继续抑制投资炒房,非本地户籍居民在中心城区仍限购1套住房。但购房条件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无房,且能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两年连续12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能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改善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在市区范围内,居民家庭出售一套或多套现有住房后,可在2年内再购买一套住房。这一措施有利于不受限购阻碍的中心城区改善型需求,满足“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的合理需求。同时可以引导二手房释放,增加市场供应,为刚性和改善型需求提供更多选择,增加成交概率,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增加市场供应,化解供需矛盾,提高市场活跃度,对前期出台的房地产政策进行优化和补充,形成合力,有利于维护和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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