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怎么办理?
[问题]
武汉职工医保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怎么办理?
[答案]
因紧急情况,被保险人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选择异地分娩在产检和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支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以下申请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在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
申请材料:
(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2)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后)(复印件);
(3)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在武汉开立的银行卡(1类账户)或银行存折复印件(注明银行卡开户行)。
备注:选择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确诊怀孕后需进行生育前就医登记,未进行生育前就医登记的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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