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A表)(仅适用于中国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下载地址: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A,简化版,问答版)
填写表格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中国境内居民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汇算清缴。本表不适用于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个人。
二。提交截止日期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应当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填写本表格的所有栏目
(1)标题项目
1.纳税期限: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年度的第1日至最后一日。比如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名称: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规定的“公”。
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给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㈡基本信息
1.手机号码:填写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件地址:填写居民个人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可以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
居民根据就业情况选择选项1和选项2中的一项,填写相应信息。如果居民个人被指定为逾期汇算清缴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则无需填写此栏。
1.就业单位信息:勾选“就业单位所在地”,填写相关信息。按照累计扣缴法从居民个人劳务报酬预付款中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居民个人的就业单位。其中,按照累计预扣法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包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取得的劳务报酬。
(1)名称:填写用人单位的法定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用人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住所/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勾选“住所”的,填写户口簿登记的地址。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居住证上公布的居住地址;不办理居住证的,填写居民个人的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填写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所在地。如勾选“主要所得来源”,则填写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所得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4)声明的类型
如果您没有申请年度总结报告,请勾选“首次报告”;如果已进行年度最终结算申报,但有任何错误需要更正,请勾选“更正申报”。
(5)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第1行“总收入”: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总额。
1号线= 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
2.第2-5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计入综合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数额。
3.第6行“费用总额”:根据相关栏目计算填列。
6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20%。
4.第7行“免税收入总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取得的免税收入总额。
第7行=第8行+第9行。
5.第8行“稿酬所得免税部分”:根据相关行号计算填列。
第8行=第4行× (1-20% )× 30%。
6.第9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除第8行以外的全部免税收入,并按要求附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报表。
7.第10行“费用扣除”:填写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
8.第11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计算填列。
11号线= 12号线+13号线+14号线+15号线。
9.第12-15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填写居民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0.第16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根据相关栏目计算填列,并按规定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16号线= 17号线+18号线+19号线+20号线+21号线+22号线。
17 ~ 22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填写居民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12.第23行“其他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计算填列。
23号线= 24号线+25号线+26号线+27号线+28号线。
13.第24-28行: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税额及其他项目:填写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税额及居民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其中,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的,应按规定附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明细表;填写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应按规定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明细表。
14.第29行“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慈善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慈善捐赠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明细表》。
15.第30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号计算填报。
30行= 1-6-7-10-11-16-23-29行。
16.第31、32行“税率”和“速算扣除”:根据规定填写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
17.第33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号计算填列。
33行= 30行×31行-32行。
(六)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没有住所的居民因是非居民个人提前纳税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一个月的奖金。
1.第34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填写无住所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被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时取得的几个月的奖金收入额。
2.第35行“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填写无住所居民的慈善捐赠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并按规定附《慈善捐赠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明细表》。
3.第36、37行“税率”和“速算扣除”:根据年度一次性奖金政策填写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
4.第38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号计算填列。
38行=(34行-35行)×36行-37行。
(七)税额调整
1.第39行“综合所得调整额”:填写除第39行所填内容以外,居民个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进行调整的其他综合所得的调整额,并在“备注”栏说明调整的具体原因和计算方法。
2.第40行“应纳税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根据税法规定调整综合所得后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8)应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第41行“应纳税总额”:根据相关行号计算填列。
第41行=第33行+第38行+第40行。
2.第42行“减免税”: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税的税额,并按要求附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报表。
3.第43行“已纳税额”:填写本表所报收入对应的已缴纳或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第44行“待付/退金额”:根据相关行计算填写。
44行= 41行-42行-43行。
(9)附在无住所个人身上的信息
此部分由无住所的个人填写。如果没有,就不要填。
1.纳税年度在华居住天数:填写纳税年度在华居住天数。
2.在华居住年数:填写在华连续居住年数。其中,年限自2019年(含)起,不含本纳税年度。
(10)退税申请
此部分由退税金额小于0且勾选了“申请退税”的居民个人填写。
1.“银行名称”: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
2.“银行省”: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
3.“银行账号”: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银行账号。
(XI)发言
填写居民认为需要特别说明或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如果以纸质形式提交此表,建议用电脑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