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个税缴纳

崛起于武侠世界2022-08-10  5

合肥个税年度汇算是每个人都需要办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按年汇算清缴的情形,分为退税和纳税两类。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的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终退税。实践中有一些典型的情况,会或可能会导致退税、

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内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提前申报扣除;

3.6万元费用的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专项附加扣除。由于年中就业、辞职或某些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而不足;

4.没有用人单位,只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5.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中适用的预提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足额申报或享受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等综合所得税优惠;

7.有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但在预缴税款时没有进行扣除,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款少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该由谁来补税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务中有一些常见的情况,会导致年度汇算清缴需要或可能需要纳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领取工资薪金时,扣除的费用(5000元/月)在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

2.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相加后,适用的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提率;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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