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现金报销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医保现金报销?
医保现金报销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但未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需要先用现金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的人员。治疗结束后,应持相关单据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医疗费用。
二。武汉参保什么情况下可以现金报销?
对于新保险未出、急诊未持卡、社保卡丢失、急诊在异地、社保卡挂失、异地就医无法直接结算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参保患者可先行赔付,然后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人工报销。
武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辖区参保人员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和拨付。参保人员可凭社保卡和身份证到社保卡制作银行柜台申领报销(首次支取需凭身份证在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申请将报销款项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支取手续。
三。居民医保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其他地方住院应如何办理现金报销?
参保居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支付。普通居民和大学生经备案或审批后,在治疗结束后30日内和治疗结束后90日内,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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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员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其他地方住院,医保应该如何办理现金报销?
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支付。经备案或审批后,在治疗结束后30日内,持资料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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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五、被保险人因突发疾病,住院前未办理异地病历。关注费用可以报销吗?
当然可以。
根据国家政策,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急诊抢救和住院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患者可以先行赔付。出院后由报销材料手工报销。
六。职工应该如何申请生育费用的现金报销?
因急诊,被保险人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选择异地分娩的,产检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支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人应携带申请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在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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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什么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对特殊药品进行现金报销?
重(慢性)疾病住院和门诊治疗期间,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直接持社保卡结算的,现金支付的符合规定的特殊药品费用可在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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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什么情况下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应由第三方承担;
3.应由公共卫生承担;
4.出国就医;
5.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科室)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后住院并报经批准的除外);未按规定办理转院、住院手续而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