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的自然条件
1.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
2.学校位置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3.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立)
4.学校级别: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的主要条件如下:
校园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约2263.4亩),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8.1平方米,生师比13.3。专任教师695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97%。教学科研设备总价值4524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设备价值22574.7元。图书113.1万册,平均每个学生56.4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1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制定科学的本科招生计划。;学校没有预约计划。
2.外语课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要注意。
3.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等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描述
序列号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年的学习系列学位授予类别学费(人民币/学年)备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科。
医学专业学位和医学硕士500(前5年)2000年(过去三年)
2000年(过去三年)
儿科学四。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说明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学生完成学业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授予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年制和五年制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授予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和退款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专业学费执行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学费为准。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middot学年内,住宿标准如有变动,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式: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按学校学生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资助政策:
学校统筹政府、学校、社会多渠道资金,建立以“保障性补助、奖励性补助、引导性补助”为体系的学生奖励补助体系。各类奖励资助政策健全完善,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分层次的资助服务。
资助政策主要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包括校园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详情如下:
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4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奖2750元/人·年。
1000元/人·年的大企业奖学基金
辽宁成大助学基金1000元/人·年
忠旺奖学基金1000元/人年
爱心基金1000元/人·年
奖励资助政策主要是鼓励学生,包括贫困家庭的学生,自觉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努力学习,成为励志人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详情如下: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年。
希望工程驰奥奖学金5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专项奖学金5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二等奖学金14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年
柯若仪奖学金2000元/人middot年
志伟奖学金1000-3000元/人·年。
高级奖学金1000元/人·年
大商学奖助学金1000元/人·年
创新创业奖学金1000元/人·年
优秀一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优秀二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优秀三等奖学金200元/人·年
文明修身奖学金300元/人·年
文化体育奖学金300元/人·年
社工奖学金300元/人·年
社会实践奖学金300元/人·年
引导性资助政策主要是鼓励和引导包括贫困家庭学生在内的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一线、部队等领域建功立业。包括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退役学生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各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
六。入学方式说明
1。批量设置和归档原则
我校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和投档原则。已实施“3+1+2”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计划按物理学科和历史学科分类,分别招生。
2。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色盲、色弱学生不录取医学、理工科学位类别专业,色盲学生不录取艺术类学位类别专业,新生身体状况以入学后体检为准,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各专业授予的学位类别详见章程中的专业设置说明。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省招委加分政策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成绩录取到我校。
4。高级候选人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没有等级差别。
各招生省份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1)普通专业
在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复选单科最高分、复选单科第二高分择优录取。
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省,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分进行选拔。
在其他省份,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突出者。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通过考试。对在我校投档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艺考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的考生。
5。学校的联系电话和网站
部门:大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411-86110222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学校网站:https://www.dmu.edu.cn/
电子邮件:dy_zhaosh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