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几次?
海口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次数
原则上只能领取一次。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国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的,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2020年3月至12月
在领取期限内已经领取过一次失业救济金的,因重新就业而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重新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但需要满足缴纳失业救济金满一年的要求。
具体要求:2020年3月至12月停发失业保险(不含2020年2月及之前的失业保险,2020年3月至12月重新缴费后停发失业保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停发时间以用人单位最后一次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发保险手续为准)。